根据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创客中国”辽宁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辽工信明电〔2026〕9号)文件(见附件1),组织我校师生按照参加第十一届“创客中国”辽宁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请各单位按照赛事活动方案(见附件2)要求,认真组织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背景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建立健全优质中小企业主动发现机制,持续完善“以赛促创”培育体系;赋能优质初创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大中小企业十协同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深入挖掘和培育OPC(超级个体)发展,激发个体创新活力,培育新时代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推动优质企 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服务全省新 型工业化建设,助力构建“2211”产业体系。同时,遴选培育我省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第十一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 大赛全国总决赛。
二、参赛条件
( 一 ) 企业组
1.在辽宁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 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须 隶属于报名企业;
4.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创业组
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
初创企业: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商注册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
创客团队: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科研院所 团队,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获奖证书中 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领域OPC项目参赛。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创 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信 名单的不得参赛。
三、参赛要求
1.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区域 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
2.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参赛项目如有涉密内容,参赛前须进行脱敏处理。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参赛方式
1.报名方式:请在大赛官网(https://www.cnmaker.org.cn)报名参赛。参赛报名时,所在地区勾选“辽宁阜新”,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10日。
2.完成报名后将附件4第十一届“创客中国”辽宁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备案表发送至邮箱2409084072@qq.com进行备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紫璇
联系电话:18341873696(763696小号)
附件:
1.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创客中国 ”辽宁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第十一届“创客中国 ”辽宁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方案
3.第十一届“创客中国 ”辽宁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注册报名流程
4.第十一届“创客中国”辽宁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备案表
(详见学校办公网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