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专利开放许可征集和发布
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科研院所:
为了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充分发挥要素市场化配置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辽宁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辽宁省开放许可专利征集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参加2023年专利开放许可征集(试点)发布工作。
一、 征集时间
第一批征集时间:5月15日---5月31日;
第二批征集时间:6月 1日---6月30日;
第三批征集时间:7月 1日---9月30日。
二、 征集范围
1.专利权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独有;
2.专利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发明人需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或检索分析报告;
3.专利法律状态:授权且在有效期限内。
三、 许可流程
1.专利发明人填写《辽宁省专利开放许可信息表》,填写许可方相关信息(详见附件2)发送到电子邮箱:lntujszy@163.com;
2.技术转移中心汇总后,提交至阜新市知识产权局进行专业核查;
3.专业核查通过后,由校技术转移中心提交至辽宁省知识产权一体化服务平台—专利开发许可发布平台进行展示发布;
4.省、市知识产权局采取专利技术对接会及政策宣讲会等多种宣传形式,促进开放许可专利有效对接及转化实施;鼓励有专利技术需求、技术消化能力强的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单位根据专利权人公布的许可条件,快速达成许可。
四、 许可撤回
专利发明人需撤回开放许可专利,需向技术转移中心提出申请,经阜新市知识产权局和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核查通过后,将专利相关信息从发布渠道撤回。
五、 奖励政策
对在“辽宁省知识产权一体化服务平台”及其他分平台公开发布且实际达成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的专利,按照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辽宁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申请减免专利年费和实施开放许可专利保险补贴。
六、 相关要求
1. 许可期限。专利开放许可期限不少于1年,不能超过专利期限届满日。
2. 许可定价。专利发明人可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十三五”国民经济行业(门类)专利实施许可统计表》金额或费率中同行业平均许可金额或费率,实现相对科学、公允、低成本的定价。
3. 交易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接受信息表中发布的许可条件后,原则上专利发明人应遵守声明承诺,不得拒绝达成许可。
七、 报送方式及联系人
专利发明人填写《辽宁省专利开放许可信息表》发送到电子邮箱:lntujszy@163.com。
联系人:王万起 联系电话:63187(小号)
柳春阳 联系电话:674401(小号)
附件1: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辽宁省开放许可专利征集和发布工作的通知》。
附件2:辽宁省专利开放许可信息表。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技术转移中心
2023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