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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专利开放许可征集和发布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5-15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3年专利开放许可征集和发布

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科研院所:

为了加快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充分发挥要素市场化配置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辽宁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辽宁省开放许可专利征集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参加2023专利开放许可征集(试点)发布工作。

一、 征集时间

第一批征集时间:515---531日;

第二批征集时间:6 1---630日;

第三批征集时间:7 1---930日。

二、 征集范围

1.专利权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独有;

2.专利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发明人需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或检索分析报告;

3.专利法律状态:授权且在有效期限内。

三、 许可流程

1.专利发明人填写《辽宁省专利开放许可信息表》,填写许可方相关信息(详见附件2)发送到电子邮箱:lntujszy@163.com

2.技术转移中心汇总后,提交至阜新市知识产权局进行专业核查;

3.专业核查通过后,由校技术转移中心提交至辽宁省知识产权一体化服务平台专利开发许可发布平台进行展示发布;

4.省、市知识产权局采取专利技术对接会及政策宣讲会等多种宣传形式,促进开放许可专利有效对接及转化实施;鼓励有专利技术需求、技术消化能力强的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单位根据专利权人公布的许可条件,快速达成许可。

四、 许可撤回

专利发明人需撤回开放许可专利,需向技术转移中心提出申请,经阜新市知识产权局和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核查通过后,将专利相关信息从发布渠道撤回。

五、 奖励政策

对在“辽宁省知识产权一体化服务平台”及其他分平台公开发布且实际达成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的专利,按照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辽宁省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申请减免专利年费和实施开放许可专利保险补贴

六、 相关要求

1. 许可期限。专利开放许可期限不少于1年,不能超过专利期限届满日。

2. 许可定价。专利发明人可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十三五”国民经济行业(门类)专利实施许可统计表》金额或费率中同行业平均许可金额或费率,实现相对科学、公允、低成本的定价。

3. 交易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接受信息表中发布的许可条件后,原则上专利发明人应遵守声明承诺,不得拒绝达成许可。

七、 报送方式及联系人

专利发明人填写《辽宁省专利开放许可信息表》发送到电子邮箱:lntujszy@163.com

联系人:王万起  联系电话:63187(小号)

柳春阳  联系电话:674401(小号)



附件1: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辽宁省开放许可专利征集和发布工作的通知》。

附件2:辽宁省专利开放许可信息表。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技术转移中心

2023 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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