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定位
开展知识产权基本信息公共服务,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信息平台、数据库和分析工具等开展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宣传等服务。
二、服务事项清单
(一)基础性服务
根据自身基础和条件,向服务对象免费提供相应的基础服务。
1.开展知识产权公益培训、公益讲座等宣传教育活动;
2.为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等提供基础性专利检索服务;
3.传播知识产权信息、对知识产权政策进行宣传;
4.充分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单位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提供专利公布公告查询服务;
5.为专利发明者提供专利费到期提醒服务;
6.对学校专利成果进行宣传推广,提高在辽专利转移转化率。
(二)专业化服务
根据机构性质、资源优势、服务能力和服务对象需求,提供低成本专业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1.为学校优势学科建设、重要科研团队以及重大科研项目提供专利导航服务、产业发展咨询服务;
2.通过网络、窗口等途径开展知识产权文献信息、专利分析等相关咨询服务;
3.提供信息预警服务,助力明确研发方向,节约研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