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学校知识产权的应用与保护工作,深入发掘并有效管理我校无形资产价值,知识产权运营与技术转移中心现面向全校公开征集具备显著性与代表性的商标开展注册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注册商标是保护学校及各单位名称与标识的重要途径,也是防止其被冒用或伪造的关键办法。这不仅集中体现了学校的核心无形资产,还承载着本单位的精神面貌与价值理念,成为展现办学形象的鲜明象征。通过主动注册和合理使用商标,能够有效提高社会对学校的认可度,切实维护学校及各单位的正当权益,推动学校无形资产的保值增值与转化利用,从而助力学校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征集范围
通过此次征集活动面向全校各单位。
三、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的商标需能代表本单位或特定学科、技术领域、服务项目的形象,包含图案、文字、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要素(可组合提交)等,通过征集将筛选出一批体现学校和征集单位的文化底蕴、学科优势、历史传承与文化精神的商标标识并完成注册保护。(注:图形内部一般不包含文字、数字、英文等,相关内容可置于图形下方或左右两侧)。
四、 征集要求
(一)合法性
商标图案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益。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申请注册。
(二)显著性
商标应具备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和记忆,商标图案应独具匠心,避免与国内外其他已有注册商标或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近似。
(三)简洁易记
造型简洁明快,便于识别、记忆和传播。
(四)其它要求
1.文字类:结合本单位名称、科研方向或代表性成果。
2.图形类:可为几何图案、具象元素(建筑、动植物等)。
五、提交方式
(一)提交内容
1.商标图案电子稿(格式限JPEG或PNG,确保图片清晰、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
2.原创声明(见附件1);
3.商标图案表(附件2)。
(二)提交时间及要求
1.征集截至时间:2025年11月1日止;
2.相关要求:请将商标图案、原创声明、商标图案表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lngdkjy@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商标征集”,邮件内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学院/部门)、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以便联系沟通相关事宜。
六、注意事项
1.所有提交作品的知识产权归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所有;
2.学校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使用及授权第三方使用;
3.若作品存在抄袭、侵权等问题,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提供单位自行承担。
知识产权运营与技术转移中心联系人:李天然
联系电话:15840085202
附件:
1.商标原创声明
2.商标图案表
(详见学校办公网上通知)